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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担保”的基本条件和基本程序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1-07

申请“财产保全担保”的基本条件:

   (一)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二)提供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材料。

   (三)提供拟采取保全措施的基本情况。

申请“财产保全担保”的基本程序:

   (一)申请人向中投保公司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起诉书或仲裁申请书

       2.证据材料

       3.财产保全申请书

       4.企业营业执照

   (二)中投保公司与申请人签订《委托担保合同》。

   (三)申请人向中投保公司支付担保费。

   (四)中投保公司为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出具《财产保全担保书》。

来源:甘肃信用担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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