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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中期法律风险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1-07

企业中期的知识产权风险主要是指生产过程中的风险。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如专有技术、加工工艺、生产设备改进方案、生产信息、采购与加工合同、生产控制软件、产品造型、特有商品装潢等。

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往往不重视对供应商及所采购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评价与确定,很少要求供应商提供涉及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尤其是在委托加工等对外生产协作的过程中,由于在采购组装的过程中未对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约定,明确加工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权责,往往埋下了侵权的隐患。例如某企业委托加工的产品包含专利技术,但定作人或委托人不是专利权人,也没有获得专利实施许可权,则承揽人或加工人很容易掉进侵权的法律陷阱,陷入侵权诉讼而遭受损失。实务中一些顾问企业根本不对其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明确约定,一旦产生侵权纠纷就相互推诿,最终却都难辞其咎。另外对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尤其是企业独家定制的原料和设备等事宜,由于处于试制或小规模生产,企业一般都未明确承揽方的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在一家生产汽车零部件的顾问企业中,新灯具的开发往往是根据车厂提的要求,各配套厂自行设计开发,但订货合同中明确规定车厂也享有配套厂开发的产品的知识产权且可以许可使用,这就意味着车厂可以再找另外的价低企业生产这种产品。该企业可能从经营角度出发未听从我所提出的修改该条款建议,最终发生了车厂更换了其他的配套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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